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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解读

同济大学免去王某院长职务

同济大学就王某 Nature 论文数据存疑发布二次通报,免去其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职务,解除论文第一作者金某某高等研究院聘用关系。

14 分钟阅读
目录 · 10 节

一、洞察 · 核心发现

1. 主观/客观的二元切割,是这份通报最关键的设计

通报对两位涉事人采用了截然不同的定性话语。金某某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这是主观故意层面的判定;王某则被定性为”对实验数据和论文质量失察失管,未尽到通讯作者……应尽责任”——这是客观管理层面的判定。两套话语对应到两套处分体系:金某某直接被解除与同济高等研究院的聘用关系(事实上失业);王某保留了教授身份、研究生导师资格、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创新群体首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等核心学术头衔,仅免去行政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两级、限权 24 个月。

通讯作者对论文真实性负有最终责任,是国际学术共识,同济通报本身也承认王某”未尽到”这一责任。但在适用处分时,这份”未尽到”被切割出”学术不端”序列,单独归到”职业道德”或”工作失误”序列。这种切割并非通报独有的发明——它沿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对学术不端(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管理失职(同条第七项)的法规分档——但在一篇 14 张图表均出问题、且通讯作者明确知情数据来源的论文中使用这种切割,让责任结构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松弛带。

谦逊锚:反方会指出在大型生物学论文中,通讯作者无法逐图核验每一条原始数据,把直接造假者的主观故意和通讯作者的管理疏忽分开判定,符合现实操作逻辑;但当 14 张图表中的 10 张属于”未对样本进行客观计数”的方法论级缺陷,而非”零星图片误用”时,“完全没察觉”作为一种持续状态本身已经接近一种主动选择——把这种状态完整放在”学术不端”序列之外,仍属可商榷。

2. “24 个月”和”沉默的第二篇 Nature”,共同把处分定调在中等力度

国家《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二条对取消科研项目申报资格的”情节较重”档明确为 3 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档为 5 年以上。同济对王某的 24 个月(2 年)限权,落在法规所设的”情节较重”门槛之下,对应的是”情节较轻”档位的上限。也就是说,处分书的字面量级听起来沉重,但放进法规坐标系里,恰好落在”过失行为”的处分梯度上。

与此同时,通报全文只处理了 2025 年 1 月发表的 HDAC6 论文,对早在 4 月舆论发酵阶段就同时被博主”耿同学讲故事”和饶毅持续质疑的另一篇 Nature——2024 年 1 月发表的 7-脱氢胆固醇决定铁死亡敏感性研究——只字未提。值得注意的是,金佳丽(即”金某某”)也是 2024 年那篇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之一。如果造假问题在第一作者层面具有系统性,第二篇论文本应至少有一句话交代——是另案处理、调查中、还是不予追究。三种可能性的任何一种都需要一句话;通报选择了零句。

这两个细节合起来,定调了处分的实质强度——足够让王某丢掉院长职务,但完整保留了 2 年限权期满后重返人才计划评选与项目申报循环的可能性。通报也没有触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二十九条中三项最具长尾杀伤力的条款:撤销利用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第六项)、取消已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第八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触发跨部门联合惩戒(第十三项)。

谦逊锚:反方会指出 24 个月限权 + 降级两级 + 免行政职务对一名长江学者已经是相当大的事业打击,且第二篇 Nature 的调查可能仍在进行;但通报既未明示第二篇”另案处理”,也未明示是否会启动联合惩戒——这两个公开信号的缺失,是判断处分量级时不能忽略的反向证据。

3. PubPeer 到中文舆论 10 个月的时差,暴露的是国内学术监督的”传导失灵”,不是”启动延迟”

事件的时间锚点排布如下:2025 年 6 月,PubPeer 上已有匿名研究者贴出 HDAC6 论文图片重复及”小数点后第二位连续为 4 或 5”的可疑数据规律,作者方回复”图片误用,已申请勘误”;2025 年 7 月,Nature 发布作者更正(仅修复图片重复部分,未触及数据规律的质疑);之后将近 9 个月,事件在中文舆论场近乎沉默;直到 2026 年 4 月初,B 站百万粉丝级科普博主”耿同学讲故事”针对同一组数据二次拆解发布视频(单条播放量 70 万+),饶毅公众号同步连发数文施压,事件才进入中文公共视野;4 月 16 日同济发布初次通报,5 月 6 日发布最终处理通报。

PubPeer 是公开可访问的英文学术质疑平台,国内任何研究者都能阅读。从 2025 年 6 月到 2026 年 4 月,质疑的内容、强度、证据完整性几乎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翻译”是否完成。质疑必须经由 B 站百万粉丝级博主的中文化重构和饶毅的院士级背书双重放大,才能转化为对所在机构的实质压力。这不是”调查启动延迟”——同济在舆论发酵后 7 天内就成立调查组、20 天内出处理结果,行政响应非常迅速;问题是出在更上游:英文学术质疑无法直接进入中文学术圈的内部纠错机制。

谦逊锚:反方会指出大众舆论是中国学术诚信治理的合理触发器之一,“舆论压力倒逼调查”本身已是制度进步;但若一个机制只在被破圈的科普博主和院士级人物双重激活时才能启动,意味着没有同等社会资本的初级研究者所贴出的质疑,可能在 PubPeer 上一直停留——本案的 10 个月静默期,不是这套机制的缺陷示例,而是它的常态。


二、骨骼 · 事件事实

涉事人员涉事论文为 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2024 年 11 月 20 日 Nature 在线发表、2025 年 1 月正式刊出,主张人源 HDAC6 通过 SE14 重复结构域感知缬氨酸丰度,介导 DNA 损伤反应——与”限制性饮食联合 PARP 抑制剂治疗肿瘤”的转化路径直接挂钩。涉事另一篇 2024 年 1 月发表于 Nature 的 7-DHC 决定铁死亡敏感性研究,本次通报未涉及。

通报披露的具体问题:14 张被质疑图表所涉实验和数据由金某某完成提供。其中 10 张图表涉及 γH2AX 免疫荧光染色实验,未对样本总细胞数和 γH2AX 阳性细胞数进行客观计数——这是免疫荧光定量类实验的方法论级缺陷,被定性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1 张图表涉及一只小鼠体重末位数字为”0”,被定性为”记录方式不规范”;3 张图表涉及免疫印迹和斑点免疫杂交图片显示重复,被定性为”误用情况”。耿同学在质疑视频中另指出:196 只小鼠体重数据中只有 1 只末位为 0、Figure 6g 中末位”5”出现 212 次而其他数字最高 16 次等明显偏离随机分布的特征,这部分质疑通报未直接回应。

时间线

日期事件
2024-01-31王某团队 7-DHC 决定铁死亡敏感性研究 Nature 发表(金佳丽为共同第一作者之一)
2024-11-20HDAC6 论文 Nature 在线发表(金佳丽为共同第一作者首位)
2025-01HDAC6 论文 Nature 正式发表
2025-06PubPeer 出现首批匿名质疑:图片重复、数据小数点后第二位异常
2025-07Nature 发布作者更正(仅图片重复部分)
2025-07王某不再担任同济医学院副院长(任期 2017.03-2025.07)
2026-04-09B 站博主”耿同学讲故事”发视频深拆数据问题
2026-04-16同济大学发布初次通报,宣布成立调查组
2026-04-21饶毅公众号”饶议科学”发文《千万不要认错》《再删试试看》连续施压
2026-04-22Nature 编辑回应媒体询问,称已注意到批评意见、按编辑流程审慎评估
2026-05-06同济大学发布最终处理通报,免去王某院长职务、解除金某某聘用关系

处分内容与法规可用工具的对照

法规可用处分(第二十九条 14 项)是否在通报中适用
暂停科技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限期整改未提
终止/撤销已获科技项目,追回经费未提
一定期限禁止承担或参与财政性科技活动未明示禁止承担,仅取消”申报”24 个月
撤销利用失信行为获得的学术奖励、荣誉、职务职称未提(保留长江、杰青、首席等头衔)
一定期限取消申报科技奖励、人才称号、职务职称晋升资格取消 24 个月(低于”情节较重”3 年下限)
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未提
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导师资格未提
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联合惩戒)未提

王某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对应的”情节较重”档(降低岗位等级),但通过将定性从该条第二项”学术不端”调整到第七项”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避开了与”学术不端”直接对应的处分梯度。处分期 24 个月与该规定中”降低岗位等级”的标准处分期一致。


三、众声 · 多源对照

信源主框架独有视角与本次通报的张力
同济通报(4-16 / 5-6)通讯作者管理失职 + 第一作者学术不端14 张图表问题逐项分类,“失察失管”作为新型规范化定性框架本身即处理
新华社/央视等官媒转载转发通报口径,强调”零容忍”信息无独立增量与官方框架对齐
红星新闻、每经、新京报调查时间线 + 程序进展联系 Nature 编辑获回应;对接基金委询问处理提示通报未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处理结论
饶毅”饶议科学”体制不愿认错的结构性问题”千万不要认错”反讽学术不端的体制保护机制;连发多文施压直指通报对头部学者保护过度
耿同学讲故事数据规律性证据 + 基金委追责路径末位数字分布异常的统计学证据;2024 年 Nature 同样涉嫌第二篇 Nature 在通报中”消失”
知乎讨论学术权力 vs 自查机制预测处分将定性为”图片误用”以保护头衔实际定性介于”误用”与”学术不端”之间

通报的官方框架与饶毅、耿同学的批评框架使用的是不同的因果链:官方框架把责任分裂给”个人主观(金某某)+ 个人客观(王某)“两个独立个体;批评框架把责任收敛到”团队系统性 + 体制保护性”。这一差异,加上通报对第二篇 Nature 与基金委处理的整体沉默,构成了核心发现 1 与 2 的合成基础。


四、留白 · 未竟之问

未解:第二篇 2024 年 1 月发表的 7-DHC 论文,是另案处理、仍在调查、还是不予追究?同济通报的”沉默”是有意为之还是疏漏?

未解:通报由学校层面发布,没有提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涉事项目(论文致谢中标注的国家杰青、创新群体、重点项目等多项资金)的处理。基金委按往例可对论文造假者撤销项目、追回经费、记入数据库——这一层处理是否会以单独通报跟进?

未解:王某是否会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这份数据库是触发跨部门联合惩戒的关键阀门,通报对此完全沉默。

待追:Nature 期刊编辑流程的下一步动作。期刊已发布作者更正一次,编辑已表态会审慎评估批评意见。同济的最终处理结论会传递给期刊;接下来 3-6 个月内,可能出现第二次更正、关注表达(Expression of Concern)、或撤稿。

待追:王某的研究生导师资格是否会单独处理。通报未提及,但《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对此有明确条款。

猜想:王某 2025 年 7 月卸任同济医学院副院长,与 2025 年 6 月 PubPeer 首批质疑的时间高度相邻。一种可能的读法是这次卸任与质疑出现存在因果关联,属于早期”避险”——但当前证据仅支持推测,不排除是常规行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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